2016年最后一周,与中超合作渐入佳境的著名经纪人门德斯,对外放出了可能是中国足球金元浪潮中最大的一颗卫星:“不久前,曾有中国俱乐部向C罗开出3亿欧元转会费以及1亿欧元年薪的天价,但金钱并不代表一切,皇马就是他的生命。毫无疑问,C罗在马德里待得很开心,他不可能去中国踢球。”
有传言称,为C罗呈上这份报价的,正是刚刚买下卡洛斯·特维斯的上海绿地申花。
就目前来看,C罗当然没有放弃皇马、加盟中超的可能性,但即便是之于去年以8300欧元高居福布斯体育榜第一的葡萄牙人而言,这份多达1亿欧元年薪的报价也堪称天文数字。要知道,就在他刚与皇马签订的续约合同中,“银河战舰”为他提供的税后年薪,也不过2000万欧元而已……
与去年此时一样,今年的世界足坛冬季转会市场仍然被中国足球承包,奥斯卡、特维斯和维采尔相继到来,中超球队砸出的天价转会费让国外媒体头晕目眩。为了紧跟时效,无论是《每日邮报》、《太阳报》这样的小报,还是天空体育、BBC这样的严肃媒体,都对中超大牌球星的薪水做出了推测,在《太阳报》看来,特维斯和奥斯卡的年薪,一定是超越C罗、梅西和内马尔存在,而在世界足坛前十大“打工皇帝”中,估计有5个都是来自中超——奥斯卡、特维斯、胡尔克、维采尔、拉维奇……
事实上,不同于转会费的半透明,职业足球圈的球员薪水绝对是只有猜测、无法证实的数字,《太阳报》列出的薪水排行榜水分很大,但转会市场的既得利益者们却愿意看到这样的“卫星”。
然而,就在天津权健以1800万欧元让维采尔进入“世界足坛薪水TOP10”后一天,国家体育总局的发言人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——
“调节、抑制高价引援,合理限制球员过高收入。要以打造百年俱乐部为目标,加强俱乐部规范运营建设。加强对俱乐部财务审查和监管。逐步将俱乐部对一线球员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,确保财务状况良好。统一俱乐部的财务账户,将俱乐部作为独立主体看待。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,坚决清除出职业联赛。设置俱乐部购买球员及球员工资资金支出上限,抑制非理性投入,研究制定对俱乐部超高引援投入实施按比例收取足球发展基金、用于青训等措施。打击签字费、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。对于违规发放、索取签字费的俱乐部、球员和经纪人将严肃处理。”
对此,《人民日报》客户端也做出了报道,“体育总局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,将本着尊重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和中国国情的原则,综合施治;并建议中国足协采取相应措施。”
如此看来,国家体育总局的建议已经非常明确:在中国足球掀起的金元浪潮中,中国足协应该制定相关规则,限制或抑制天价转会费和高额收入的出现。
在当今世界足坛中,限制转会费或许还没有先例,但颁布“限薪令”其实并不新奇,例如澳大利亚A联赛和美国职业大联盟,就严格实施着“工资帽”制度。拥有比利亚、兰帕德、皮尔洛等人的美国大联盟,将每支球队的工资额定为366万美元(球员平均年薪为31.6万美元),只有在球队启用“贝克汉姆条款”时,他们才可以跨越工资帽,以更高薪水吸引“特别球员”的加入——若他们是23岁以上球员,(今年)每人要有48万美元计入工资帽。例如皮尔洛(年薪591万美元)、比利亚(年薪561万美元)、卡卡(年薪716万美元)和多斯·桑托斯(年薪425万美元),就都是“贝克汉姆条款”的受益者。
回溯中国足球的历史,“限薪令”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,据前北京国安球员南方回忆,早在1998年左右,中国足协就颁布过相关的限薪条例,“那时候足协说最高月薪是1万2,国安一直严格遵守……”想起这段往事,南方露出一丝苦笑。
特谢拉、拉米雷斯、杰克逊·马丁内斯、伊尔马兹、特维斯、奥斯卡、维采尔……或许,在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相继来到中超后,泡沫中的中国足球也迎来了金元时代的拐点。
本文转载自界面 作者/陈丁睿,图片除署名外均来自网络,原标题:国家体育总局建议颁布“限薪令” 中超金元时代恐进入倒计时